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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誓言,躬身践行”——今天省高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24-12-04 15:56:53 打印 字号: | |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省高院举办新任职领导干部、新入额法官、新入职干警宪法宣誓仪式。省委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霄,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一级巡视员赵贵义,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张国富参加,全国人大代表马通贵、杨晓静,省人大代表吴昊、潘婧,省政协委员王艳、刘红星应邀参加。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监誓并讲话。
宪法宣誓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国旗庄严。上午九时许,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面对宪法,肃然而立。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虎荣手抚宪法、领诵誓词。40名新任职领导干部、新入额法官、新入职干警队列整齐、庄严肃穆、右手握拳,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誓言铿锵,承诺郑重。
“国家宪法日设立十一年,是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的十一年,它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

“这既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人民法院司法活动的实际行动,必将进一步激励引导法院广大干警在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向宪法宣誓,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感谢各位代表委员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有力监督,你们的到来既是鼓励,更是鞭策,我们将把誓言深深刻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中,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推动履职成果转化为审判工作实际成效。”宣誓结束后,冯军发自肺腑地说道。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为更加全面地贯彻实施宪法,努力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作出更大贡献,冯军提出三方面要求:

强化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抓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要始终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坚守好意识形态司法阵地,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加强宪法实施,严格公正司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全省法院要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各类案件。要认真落实宪法要求,始终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依法严格公正行使审判权、执行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要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抓好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自觉广泛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全面提升法院审判工作质效。

弘扬宪法精神,引领法治建设。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全省法院要常态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七进”等活动,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要重视、发挥典型司法案件的普法宣传作用,持续加强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建设法治社会。

省高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二级高级法官、二级巡视员、各部门负责人及院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来源:山西高院
责任编辑: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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