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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西高院  发布时间:2024-04-24 09:13: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

由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治日报社

内参编辑室主办的

《法治参考》刊发了

《全女性审判团队巧解家事纠纷

展“枫”姿》

介绍阳城法院家事审判工作



全文如下


全女性审判团队

巧解家事纠纷展“枫”景


在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法院,活跃着一支特殊的审判团队:她们是家事审判专业团队的成员,手持法槌辨别是非曲直,用能力和智慧巧解家事纠纷。从法官、法官助理到调解员,团队成员皆为女性,作为“枫桥经验”的积极践行者,她们以独特风姿战斗在司法审判一线。


2017年3月,阳城法院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家事审判和其他审判不同,它不仅仅是离婚、财产分割,主要还在于情感修复,能体现司法温情,也能让群众感受到法院的温度。” 阳城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娜介绍说,为充分发挥女性细致、温柔、耐心的优势,用有温度的服务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阳城法院组建的家事审判团队全部由女性组成。


团队果然不负众望。通过实践摸索,团队创建“情调理顺”家事特色品牌,建立多元解纷新机制,实现了家事矛盾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2023年,家事案件调撤率从创设品牌之初的57.1%提升到75.89%,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9%。


据李娜介绍,“情调理顺”特色品牌突出“情理法相融”理念,即“动之以情调和矛盾,释法讲理心平气顺”。创新“听、劝、讲、促、顺”五步工作法,“法官+三员(家事观察员、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共同参与,全方位化解家事纠纷。同时,还依托妇联、公安、基层组织等力量“三联动”,多元理顺家事。


“情调理顺”化解矛盾冲突


2023年6月,李娜办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是对“情调理顺”理念的生动诠释。


一对夫妻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5岁,小女儿2岁。因为家庭矛盾,女方于1年前留下两个女儿独自离开,并起诉离婚。


女方起诉时对家事法庭的驻庭调解员说,孩子的爸爸极度不负责任,还虐待孩子。并声称要带孩子去外地。


调解员随即联系了当事人所在乡镇“情调理顺”调解室的妇联干部,了解这个家庭的具体情况。


2022年9月,阳城法院和县妇联在县级设立“情调理顺”调解站,在乡镇设立调解室,在村社区设立调解屋,建起了“一县一站、一镇一室、一村一屋”的家事解纷大平台。聘任各乡镇妇联主席为法院家事观察员,村居妇联为乡镇观察员。全县的妇联干部都是家事观察的“前哨”,也是家事矛盾的调解员。


观察员接到任务不久,就反馈了相关情况:因为夫妻俩闹离婚,大女儿自2022年底就不再去幼儿园。这个消息让调解员很着急,多次与夫妻俩沟通解决孩子上学问题。可双方根本不听劝阻。


“调解不成,我们只能开庭审理。”李娜回忆说。李娜首先就双方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告知他们家长应当承担家庭教育的责任,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将承担法律后果。要求双方先解决孩子上学问题,再谈离婚问题,由当地妇联对孩子上学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抗激烈,李娜便邀请心理疏导员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为避免发生安全事件,还向辖区派出所推送预警信息。


经过心理疏导,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在家事观察员、调解员、心理疏导员和法官通力合作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大女儿由爸爸抚养,小女儿由妈妈抚养。随后,法官又趁热打铁,督促双方在法庭交接孩子。


“一个离婚案件解决的,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问题,更是一个家庭的问题,整个办案过程,我们充分运用‘动之以情调和矛盾,释法说理心平气顺’理念,彻底化解了矛盾,达到了标本兼治的效果。”李娜说。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法官+三员”的调解模式起到了重要作用。由观察员打头阵,排查化解辖区婚恋矛盾,20日调解不成出观察报告;调解员居中调解,视案情推送观察员共化解,30日调解不成及时立案开庭;心理疏导员全程参与,每周四“坐堂问诊”。法官全案协调,“法官+‘三员’”齐发力,构建起家事纠纷化解的闭环体系。


五步工作法力促和解


“这个案件很棘手,孩子有自杀抑郁倾向。”2023年4月,在接到这起案件时,主办法官听到立案庭同事这样介绍。这名小学四年级的女孩小冰(化名),在父母离婚时与父亲一同生活,现在小冰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


得知这一情况,法官非常担心,孩子如果真的想不通怎么办?调解员立刻和小冰父母取得联系。


原来,2021年时小冰父母离婚,小冰由父亲抚养。很快,小冰父亲就重新组建了家庭。小冰的母亲在探望孩子时,当着孩子的面,与小冰父亲发生争吵。男方一气之下退还了女方的抚养费,不许她再探望孩子。女方冲动之下质问女儿:“你要是真想留在爸爸家,妈妈以后就不打扰你了。”气头上,小冰父亲也说了同样的话:“你要是想跟妈妈过,爸爸以后就不见你了。”调解员梳理分析,这或许就是孩子有自杀倾向的导火索。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法官给孩子预约了心理疏导。这期间,小冰母亲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小冰书写的“愿意随妈妈生活”的意见。两天后,小冰父亲也提交了一份“愿意随爸爸生活”的意见。两份都是小冰亲手所写。


心理疏导当天,在心理咨询师的指导下,小冰逐渐敞开心扉,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她说:“我害怕跟了妈妈爸爸不要我,也害怕跟了爸爸再也见不到妈妈,就经常做噩梦,学习成绩也开始下滑。其实,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现在的家,因为我和继母相处的很好。”


得知了小冰的真实意愿,法官抱着她安慰说:“虽然你父母离婚了,但他们对你的爱是不会变的,不管你选择和谁一起生活,他们都不会怪你。”小冰母亲最终选择尊重孩子的意愿,向法院申请了撤诉。孩子的继母也向法官表示,“孩子承受的痛苦太多了,我一定要让孩子幸福”。


法官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李娜介绍说,在处理这起案件中,“五步工作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即:如我在诉“听”、换位思考“劝”、公平公正“讲”、因势利导“促”、心平气和“顺”。“通过‘五步工作法’,我们理清了矛盾的脉络,理顺了纠纷的症结,最终解开了心结,促成了和解。这也正是我们法院对‘和’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李娜向记者表示。


“三联动”形成合力


老王夫妇晚年丧子,儿媳因儿子工亡赔偿金的分配与老两口发生争执,带着孙女的户口本回了娘家,导致即将小升初的孙女无法报名。老两口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撤销儿媳的监护权。


为了帮助这一家人解开心结,承办法官邀请县检察院、妇联干部与老王夫妇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老人说:“儿子死了,除了工亡赔偿款,还有多份保险和财产,我们担心儿媳以后带着财产改嫁,而且她拿走了户口本,孩子不能报名,所以要撤销儿媳的监护权。”


这些纠纷交缠在一起,每一件都关系着这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承办法官决定将这些关联纠纷委派给调解员先行调解,由法官提供法律指导。由于双方积怨已深,争论不休,互不相让。


为了修复亲情,法官并未选择直接开庭,而是在庭前先行调解。从孙女作为连接他们纽带的突破口,巧用亲情感化,分别对儿媳和公婆进行劝说,让他们换位思考,各让一步。在双方情绪都有所缓和的情况下,又组织双方当事人一起听调解员讲法理讲情理,由法官分析案件的走向,引导他们算经济账、时间账和亲情账。


从早上9点到晚上8点,经过11个小时的多轮劝解,双方均意识到各自的付出和存在的误解。儿媳其实是用赔偿款偿还了儿子生前所欠的债务,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撤销监护权案件撤诉了,其他事项也在签订协议书后进行了司法确认,案件以大团圆结局收尾。


“对待这起案件,我们充分运用了‘三联动’模式,阳西法庭、县检察院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形成合力,既审理了案件,又修复了亲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李娜表示。


据了解,“三联动”是阳城法院在家事审判上的一大创新,与检察院、公安、妇联、基层组织等力量联动合作,在家庭教育、家庭治理和家风建设上,延伸司法职能,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23年,阳城法院家事情调理顺“五步三联动”工作法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山西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阳城法院还被全国妇联表彰为2023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来源:山西高院
责任编辑:亢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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