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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韩旭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作者:山西高院  发布时间:2024-01-29 09:42: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向韩旭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号召全省法院干警把学习践行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韩旭辉,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人,中共党员,1980年8月参加工作,生前曾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023年3月9日在出差办案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9岁。韩旭辉同志扎根基层、爱岗敬业、为民司法,以生命诠释忠诚,先后荣获“山西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长治市法院“十佳法官”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中共长治市潞州区委追授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决定》指出


韩旭辉同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践行者,是信念坚定、一心为民、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好干部、好法官。韩旭辉同志一生奋斗在为民司法第一线,33年司法事业、27年法院生涯、17年人民法庭历程,始终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了接地气、暖民心、促公正的“旭辉工作法”,在平凡岗位上谱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与挚爱。为大力弘扬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引导激励全省法院干警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推进山西法院高质量发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向韩旭辉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强调


学习韩旭辉同志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韩旭辉同志在党爱党、在党言党,时刻不忘“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铮铮誓言,始终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到执法办案中,用群众语言、情理逻辑、朴素方式辨法析理,化解百姓“烦心事”,把党的温暖送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忠诚于党、一心为民的政治品格。全省法院干警要以韩旭辉同志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学习韩旭辉同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韩旭辉同志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爱和深厚感情,长期扎根基层人民法庭,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办好一件件民生“小案”,做实一件件民生“实事”。他总是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把屁股端端坐在老百姓的一面。他常说:“化解纠纷一定要先到当事人家摸准实情,法槌敲出的声音才好听。”面对千头万绪的拆迁案、恩怨交叠的婚姻案、错综复杂的邻里纠纷案,他总是努力把情讲深、理讲透、法讲明,用司法真情传递司法温暖,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群众亲切地称他为“暖心法官”。全省法院干警要以韩旭辉同志为榜样,认真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秉持将心比心的为民情怀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书写司法为民“答卷”,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理烦事,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学习韩旭辉同志能动司法的使命担当。韩旭辉同志担当作为,传承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其身体力行的工作方法受到了当地群众的赞誉、法院干警的推崇和组织的肯定,总结为“旭辉工作法”——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先理家务事再释情与法,先摸准良心再倾听民心,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他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经常深入乡村社区、田间地头,讲理释法,十多年主办各类案件3000多件,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他坚持开展普法教育,维护公序良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全省法院干警要以韩旭辉同志为榜样,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和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能动司法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把定分止争、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得更好,以高质量司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学习韩旭辉同志大爱无私的高尚情操。韩旭辉同志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心里始终装着群众,他常说:“我们手里最小的案件也是老百姓家里最大的事,必须尽最大努力化解双方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他热爱法院事业,主动请缨到马厂人民法庭工作,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好一件件百姓身边案和司法实事,退休前夕突发疾病牺牲在办案途中,被追授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用生命深刻诠释了人民法官忠诚担当的政治本色。他关爱年轻人的成长进步,被青年干警称为“领路人”“大先生”。他的高尚情操和敬业精神,感召着一批又一批的青年干警追寻他的足迹扎根人民法庭工作。全省法院干警要以韩旭辉同志为榜样,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赓续一代代司法人对党和人民的大爱,把爱民情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守法治信仰,弘扬奉献精神,勤勉敬业,精益求精,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奋勇争先,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辉煌业绩。

学习韩旭辉同志公正清廉的价值追求。韩旭辉同志恪守司法良知,一身正气,不为人情所困,不被金钱所惑,用廉洁之行铸司法之魂,他常说:“作为人民法官,就要把自己锻造成太阳,让黑暗无处遁形。”他严守纪法规矩,严以律己,奉公执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他严格执行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用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法官的廉洁操守。全省法院干警要以韩旭辉同志为榜样,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不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抵挡腐败诱惑,坚决抵制各种围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持以党性立身,以公心用权,弘扬新风正气,建设清廉家庭,以公正之举、廉洁之德,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学习践行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热潮,在全省法院形成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激发全体干警推进山西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山西高院
责任编辑:亢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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