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找准司法审判在“四个新”重大任务中的职责定位,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苏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中当好排头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7月5日至7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江苏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赋予江苏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探索新经验、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四个新”的重大任务,要求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我们将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记总书记的殷殷期望和谆谆嘱托,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情关怀为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找准司法审判在“四个新”重大任务中的职责定位,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中当好排头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我们要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科技创新的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力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定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健全完善“一基三面”技术调查官模式,不断拓宽技术调查官来源渠道,促进提升技术类案件审判质效,依法严格保护新兴、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原始创新成果,支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综合运用惩罚性赔偿、减轻举证负担、行为保全、刑事制裁等手段,及时有效制止阻碍企业创新行为,助力权利人“既赢了官司又保住市场”。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充分发挥劳动法庭专业化审判优势,妥善处理涉及创新创业人才流动的成果权属、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竞业限制、侵犯商业秘密等纠纷,持续深化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依法保障研发人员权益,推动人才依法有序流动,为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服务新兴业态发展。全面深化互联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涉数据产权、数据交易、数据开源等案件,在维护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前提下,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深化涉新业态从业者民商事案件归口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新业态用工综合治理机制,推动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引导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我们要紧紧扭住市场主体这一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加强知识产权、破产、国际商事、劳动、互联网五个“国字号”专业法庭协同联动,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持续优化涉外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用心办好涉外审判人才培养项目,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外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帮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充分发挥与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的纾困联动平台作用,积极促成金融机构与企业以展期、续贷或分期付款等方式解决纠纷,帮助企业走出资金困境。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活冻结”等措施,有效释放被查封财产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保障企业的现金流和发展壮大空间。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化“执破融合”改革,从理念、机制、人员、效果等四个方面推进执行工作与破产审判的深度融合,进一步释放两种机制的优势,最大限度盘活土地、厂房等资产,挽救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加快“僵尸企业”出清,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于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做到平等适用、能用尽用,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常态化组织涉外法律风险研讨等活动,帮助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更好参与国际竞争。
三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有力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健全完善与文广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的涉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共建机制,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土老字号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妥善审理涉轨道交通、老旧小区改造、街巷空间整治等古城保护更新相关案件,依法助力古城保护和文化传承。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健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司法修复,为更高水平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司法力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以“小案件大道理”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培育和营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环境。高质量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完善典型案例定期发布、重大案件庭审直播、巡回审判等制度,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四是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们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将“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切实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法治根基。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深化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标准化建设,积极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主体,纵向延伸至乡镇、村(社区),横向对接基层党组织和治理单位,群众广泛参与的立体化诉源治理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大力推进“共享法庭”“融诉驿站”等线上对接工作站建设,尽快实现辖区镇(街道)全覆盖,形成覆盖全域的“家门口”就地解纷网络。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建议工作的统一管理,对于辖区内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问题在辖区内得到解决,更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因地制宜深度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有效发挥司法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引等方面的保障作用,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不断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积极推行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模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多元化的解纷路径。切实履行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职责,定期组织社工、村干部到法院参加脱产培训,接受法官“一对一”指导,帮助基层工作者提高法律素养和解纷能力;探索建立诉源治理“一号响应”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诉调对接指导专线,为调解员、网格员开展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提供即时业务指导。促进矛盾纠纷实质解决。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为契机,引导广大法官切实将“如我在诉”意识落到实处,坚持将调解作为首选解纷方式,对调解不成的判决案件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强化立审执裁破协调配合,增强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完善对当事人的释明引导、跟踪督促机制,促进能履行的案件及时自动履行,切实做实执源治理。认真落实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深入开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扎实推进“有信必复”,坚持院领导带头下访接访,促进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
高瞻远瞩指引航向,殷殷期望催人奋进。我们将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记在心底、化为力量、见诸行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