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省法院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向上取整);铁路两级法院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4月25日
集中地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8号),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2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照1张按时报到。
2.考生填写体检表时在“姓名”栏内填抽签序号,不得体现真实姓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现场向考生个人收取。
4.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愿放弃。
5.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晚22:00后,请勿进食、饮水、熬夜,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7.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统一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其他未尽事宜,本院将另行电话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届时我们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351-6016729
附件: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含铁路两级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