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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借款,拿到房产证就行了?这一步,一定要做!
作者:山西高院  发布时间:2023-02-23 09:20:16 打印 字号: | |

借钱给好友后

好友提出用房产抵押

借款合同签订了

房产证也拿到手了

逾期不还钱

房屋就是你的了?


不少案例都给出了否定答案

法官提示

房产抵押借款

这一步一定要做!

切记!



 小伟和小天是好朋友。2020年5月,小天急需用钱,向小伟借款10万元,出具了借据,并用其名下房产抵押,约定到期不还款,抵押房产归小伟所有,小伟有权出售该房产,小天不得阻拦。事后,小天将房产证交给小伟。


但在借款到期后,小天未能还款。无奈之下,小伟诉至法院,要求对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五常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双方在借据中约定用被告房产作为债务的抵押,系双方自愿签订的抵押合同。抵押权属于物权,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到房屋产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设立抵押权后,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本案中双方虽然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并未到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抵押权登记,因此抵押权并未设立,原告诉请的要求对抵押房产优先受偿,法院不予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什么是房产抵押借款的正确打开方式?


首先借贷双方(或愿意为借款提供抵押财产的第三人)可以在借款合同中附加或单独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需载明抵押财产名称、位置、产权证号,所担保债务的范围,抵押权人及抵押财产所有权人签名等主要信息。如担保财产为不动产,合同签订后,双方应立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来源:黑龙江高院
责任编辑:叶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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