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本院公告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候选对象公示
作者:山西高院  发布时间:2022-11-03 15:49:58 打印 字号: |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推荐评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通知》(法明传〔2022〕571号)的通知要求,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审核推荐,省高院政治部考察,确定以下单位为候选对象(后附名单)。

根据通知的公示要求,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处

联系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88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话:0351-6016815(8∶30—12∶00,14∶30—17∶30)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1月3日


推荐候选对象名单


右玉县人民法院

五台县人民法院

寿阳县人民法院

高平市人民法院

安泽县人民法院

 
来源:山西高院
责任编辑:苏艳

法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8号      邮编:0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