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山西省法院系统部分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工作定于12月1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选择人员范围
从报考相关职位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具体见附件)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考生8:30报到。
地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8号)
三、考生来并要求
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要遵守山西省及太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请提前做好新冠核酸检测。
四、职位选择
职位选择按照《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进行。进入职位选择范围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的相关职位进行职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考生已选择职位、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不得再参加职位选择工作。确定拟录用人选后,再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五、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防疫行程卡”绿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还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职位选择。
2.职位选择期间要求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如发现考生体温异常,需进行登记,不得入场。其职位选择通过有关方式安排。考生不得携带无关的物品进入职位选择现场,家长不得陪同。
3.考生选择职位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场。
4.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职位选择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5.职位选择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2.2020年度山西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人员名单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