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0年10月27日
集中地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8号),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10月27日早上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照一张按时报到。
2.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体检考生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统一前往体检(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遴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考生填写体检表时在“姓名”栏内填抽签序号,不得体现真实姓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现场向考生个人收取。
5.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晚22:00后,请勿进食、饮水、熬夜,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8.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统一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内容
根据《山西省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考察。
(三)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拟于11月上旬开展,届时我们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四)要求
考察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351-6016705
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