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社部《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17号)通知精神,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推荐,省高院政治部考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并经最高法院审核,确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候选对象(附名单)。
按照通知程序要求,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11月11日-11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处
联系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88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 话:0351-6016815 (8∶00—12∶00,14∶30—18∶00)
传 真:0351-6186128
附:候选对象名单
2019年11月11日
候选对象名单:
全国模范法院(1个)
沁水县人民法院
全国模范法官(2名)
田亚欣(女)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杨春光 左权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