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法明传[2019]445号)通知精神,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审核推荐,省高院政治部考察,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候选对象(附名单)。
按照通知程序要求,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9月30日-10月1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处
联系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88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 话:0351-6016815 (8∶00—12∶00,14∶30—18∶00)
传 真:0351-6186128
附:候选对象名单
2019年9月30日
候选对象名单
集体(8个)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
平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个人(8名)
赵红秀 女 小店区人民法院狄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安晓燕 女 万柏林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殷 莉 女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武瑞明 五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申树鹏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
常飞飞 沁水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杨青峰 洪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刘鑫宝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审判管理局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