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阳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对“枫桥经验”进行了有效的吸收和创新发展,并结合县法院“案多人少”实际,创新调解“三部曲”,使该院诉前调解工作“活起来、热起来、靓起来”。
创新“聘进来,沉下去”方式让“枫桥经验”“活”起来
发动和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是“枫桥经验”的精髓。2017年4月以来,阳城县法院自觉传承发展“枫桥经验”,把聘进来诉前调解解决矛盾与沉下去深入前沿培养骨干就地调解有机结合。
一是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和各基层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不断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增强整体功能。二是建立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协同县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的实施办法》及时成立起诉调对接中心,下设诉调对接窗口、诉前调解工作室,在基层人民法庭设立诉调对接站。县法院陆续聘进了由退休法官、退休司法助理员组成的6位人民调解员,由市中院经过考核分批为6位人民调解员颁发了“特邀调解员”证书。三是进一步强化矛盾化解意识,鼓励干警主动参与纠纷诉前调解,解决好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提高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各环节功效。四是沉下去培训、调解、办案、回访。在每年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上,派出特邀调解员,为调解员和普法骨干上好基本能力提升基础课。对疑难复杂和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的案件,主办法官和调解员深入前沿就地解决纠纷。五是进一步完善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到司法调解,最后由诉讼终结裁判的全覆盖多元解纷体系。
据统计,自2017年5月至今年9月底,该院诉前分流案件1269件,占立案数的30%,诉前调解成功案件757件,调解成功率为59.7%。
创新“六五三”工作法让“枫桥经验”“热”起来
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多元化,迫切需要司法的深度介入,需要不断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因此,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必须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2017年以来,阳城县法院立案庭对接收的所有案件根据先调案件负面清单,除了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其他类型案件全部原则上导入先行调解程序。为了得到方便、节俭、快捷、高效、规范的要求,该院在实践中提炼出“六五三”工作法,使诉前调解走上了快速、高效、规范的路子,较好地适应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是调解工作践行“六规范”,即来有登记、走带介绍、过程指导、结果回复、经费保障、一案一卷。二是调解方法坚守“五用心”。即用诚心面对当事人纷争,用真心热情宣传调解优势,用耐心倾听当事人主张,用匠心探求纠纷的真正原因,用公心找出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方案。今年,县内某学校因老师的过错与学生家长产生纠纷,调解员出于公心,提出的调解方案充分考虑到原告损失和被告责任,一场传得沸沸扬扬的师生纠纷烟消云散。三是调解举措做实“三结合”。即立案庭法官启动调解与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结合;个案调解员负责制与团队调解分工协作结合;调解成功案件由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与法官审查并制作不同的法律文书,追踪、回访、督促当事人履行结合。今年1至9月,该院6名特邀调解员按照个案负责制与团队调解分工协作相结合的办法,月均调解成功案件56.6件。
创新突破“四强化”让“枫桥经验”“靓”起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特色和核心要义。2017年以来,阳城县法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
一是强化家事调解。该院制定出台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家事审判程序规程(试行)》,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专门负责的家事审判方式、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组和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并通过县妇联、县司法局等部门聘请6名家事调解员、11名家事调查员和2名心理疏导员。在此基础上,家事审判团队积极探索家事调解诉调对接机制,由诉调对接中心先行对离婚案件和其他家事案件进行调解。截至9月,诉前调解中心共受理家事案件170件,调解成功率为56.5%。二是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功能。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信访、律师工作区建设,对道交、医疗等专业性、行业性明显的纠纷积极引导至行业调解组织或仲裁机构。三是强化司法确认工作。细化简化司法确认工作流程,进一步扩大司法确认案件的适用范围,对需要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在第一时间及时跟进审查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避免出现矛盾反复现象。四是强化提升该院智能化水平,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插上信息化“翅膀”。该院积极推动矛盾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推动实现立案、调解等“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改革目标,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由线下向线上延伸,由单一管控到综合治理转变,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通讯员李洁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