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白洁)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民事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保障民事案件裁判的质量和尺度的统一,太原市中院决定实行民事审判周例会制度,于每周一下午组织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等。
学习内容包括:新制定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涉及民商事审判的相关政策规定等。学习方式为民一庭到民五庭负责人或负责人委托的法官每周轮值牵头,当值的负责人组织大家学习并对学习内容进行解读。为使周例会学习制度得到真正落实,不得请假;如遇不可克服的情况,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说明原因,层报庭长、院领导批准。周例会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学习及出勤情况台账,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