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妇联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山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设山西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1338号)文件要求,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审核推荐,省高院审核研究确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候选对象(附名单)。
按照通知程序要求,现将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12月1日-12月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政治部组织处
联系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88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 话:0351-6016703 (8∶30—11∶30,14∶00—16∶30)
传 真:0351-6186128
附: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名单
2017年12月1日
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名单
三八红旗集体(2个)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三八红旗手(2名)
王晓虹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郭红宏 侯马市人民法院路西人民法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