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法明传【2017】547号)文件要求,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审核推荐,研究确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候选对象(附名单)。
按照通知程序要求,现将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10月19日-10月2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政治部组织处
联系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88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 话:0351-6016703 (8∶00—12∶00,14∶30—18∶00)
传 真:0351-6186128
附:候选对象名单
2017年10月19日
候选对象名单
先进集体(8个)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管理中心
安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司法信息技术处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先进个人(8名)
李振宁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处副处长
韩志民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智文勇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
李高峰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助理
王慧亮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
李永军 沁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江红斌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孙 鹏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