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弓正
因不满PPTV使用为展示奥运赛事精彩瞬间而制作的 “不止为冠军”专题报道进行宣传,新浪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PPTV诉至法院索赔10万。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新浪公司诉称,2016年里约奥运会期间,其公司派出近百人的专业团队前往巴西进行采访报道,并在新浪网、微博等媒体网站上举办线上线下活动,吸引了大量用户参与,取得了非常显著的商业效果。公司以“不止为冠军”为主题,以展示奥运赛事精彩瞬间的现场摄影图片和原创文字,对奥运中诸如中国队夺金、林丹李宗伟大战、博尔特夺冠等数十个热点事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专题报道,成为新浪公司在奥运期间最重点的宣传项目之一。“不止为冠军”系列报道传递出不以金牌论成败的奥运本质精神,凸显人文关怀,引发了巨大的关注度。各大媒体纷纷进行报道并充分赞扬 “不止为冠军”所表达的情感以及经典商业策划活动的创新和成功。“不止为冠军”在奥运主题报道市场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在这一市场领域中形成了竞争优势,并成为新浪公司的经典奥运商业品牌,与新浪公司形成了极强的对应关系。
2016年8月19日,在里约奥运会女排半决赛中,中国女排成功复仇荷兰女排晋级决赛,这场半决赛吸引了全国人民巨大的关注,成为里约奥运会最热点的话题之一。新浪公司在巴西的特派摄影师拍摄了比赛的精彩画面,并在第一时间在新浪网上发布了相关摄影作品,在新浪体育官方微博号中发布“不止为冠军”专题,此次专题微博互动量高达近万次,引发了强烈的关注和讨论。当天晚上,新浪公司发现PPTV未经许可,在首页置顶显著位置将此次“不止为冠军”的策划图片一拆为二,将新浪公司原创摄影作品部分直接作为其第13期全景奥运报道首页封面图;将新浪公司原创的“不止为冠军”主题宣传语复制到另一张图片中进行主题宣传。此行为不仅侵犯了新浪公司摄影作品、文字作品的修改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且非法攀附新浪公司已经形成的“不止为冠军”系列活动所产生的高知名度和高影响力,故意让网络用户将此内容与新浪公司的奥运宣传主题相混淆,让用户误以为PPTV有新浪公司的许可或授权,严重违法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已经构成“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浪公司认为,PPTV的侵权行为是在奥运期间,且是在涉案奥运热点事件发生当日进行侵权,由于奥运事件报道具有极强的时效性,此类侵权行为具有极大的主观恶意,严重侵犯了新浪公司的合法权益,且给新浪公司造成的损失和给PPTV带来的非法收益都远高于日常一般水准。因此, 新浪公司起诉要求判令PPTV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北京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