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友
2015年的暑假期间,大学生小林与小楠到某盐业公司干临时工。见其他正式员工都有每月200元的高温补贴,小林与小楠向公司提出享受高温补贴要求。公司却认为,小林与小楠属于非正式员工,又未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当然也就没有高温补贴。
评析:小林与小楠虽然是临时工,又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并不影响他们主张高温时段劳动应得到高温补贴的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该规定未有正式工与非正式工之分。(来源:2016-07-15山东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