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苏昊
金秋,天山雪松翠绿,白雪皑皑,天山南北红旗猎猎,迎风飘扬,各族群众同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全区法院的各族干警们,也迎来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成立60周年。
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随之成立。60年沧桑巨变,60年搏击前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成立60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关心支持和全国法院大力援助下,一代又一代各族干警扎根新疆大地,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在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进程中,写就人民司法事业的壮美华章。
励精图治 坚决捍卫新疆稳定
60年的发展之路,闪耀着历史的印记,承载着世事变迁,镌刻着岁月痕迹。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从建院到1966年,是艰苦创建阶段,1966年至1976年十年“文革”,历尽曲折,1978年起,恢复并发展壮大。
建院之后,全区法院全力巩固新生政权,抵制外来势力颠覆破坏,坚决维护边疆稳定,审判了大量刑事案件,严惩了刑事犯罪分子,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保障新疆社会安定做出了贡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自治区审判工作走上了正确道路,各族干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推动了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1984年2月,随着生产建设兵团的恢复,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恢复组建。1998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决定》,确定了兵团分院的法律地位,正式纳入全国普通人民法院序列。兵团分院充分发挥职能,逐步发展,成为维护边疆稳定的重要力量。
2012年6月,新疆高院与乌鲁木齐铁路局签订移交协议,乌鲁木齐铁路两级法院由新疆高院统一管理,正式纳入国家统一司法体系。铁路两级法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梯队逐步形成。
20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猖獗,新疆高院带领全区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高扬社会主义法治利剑,依法审判了阿克陶县巴仁乡武装暴乱案、伊犁“2·5”打砸抢烧骚乱案、乌鲁木齐“2·25”恐怖爆炸案、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案、北京金水桥“10·28”暴恐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维护了法律权威,捍卫了法律尊严,为新疆各族人民群众营造了安定团结、和谐安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近几年,宗教极端势力抬头,鼓吹“圣战殉教进天堂”极端思想,欺骗蛊惑信教群众,煽动民族仇恨,蓄意分裂国家。新疆高院制定《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精心部署、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分期分批集中审判了一批暴力恐怖犯罪分子。
打准、打狠、打出声威,是新疆高院强化严打的一贯部署。今年7月30日召开的全区法院工作座谈会上,新疆高院代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强调,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战略决策,牢牢把握严打暴恐主动权,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继续深入推进严打暴恐专项行动,确保严打势头更猛、力度更大、声势更壮,严厉惩治暴力恐怖犯罪,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新疆高院刑一庭庭长艾尼瓦尔·阿不都热依木,谈起去年5月起开展的紧张有序的严打暴恐专项行动,旗帜鲜明,掷地有声:各族干警要在维护国家安全、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大是大非面前,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退缓,毫不动摇地捍卫国家安全和新疆稳定。
团结稳疆 持之以恒为民司法
建院之初,民事案件多为婚姻家庭和财产权益案件。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新疆高院跟进自治区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要求全区法院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敢于担当,务求实效,维护和促进经济发展,更好地保障民生改善。
“案件飙升,受案数量锐增,使得人民法院职能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愈发凸显。”新疆高院副院长解梅说,1984年,全区新收经济纠纷案件2155件,相当于前四年收案数的总和。1985年新收案件7500件,比上年增加2倍多。1986年新收案件1.4万件,比上年增长86.6%。进入20世纪90年代,民商事案件快速增长。2009年全区审理民商事案件17.14万件。近5年共审理案件882064件。
进入新时期新阶段,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东联西出,扩大对外开放,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全区法院年均审理案件30万件,高院年均受理案件近7000件。
全区法院秉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执法理念,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假日法庭、巴扎(集市)法庭、马背法庭,流动巡回在天山南北的新疆大地,“宁愿自己多跑路,也让群众少跑腿”,充分体现出各族干警的为民情怀。高院民一庭庭长刘维新介绍,5年来,全区法院审理案件1753656件,新疆高院审理34459件;巡回审理达到481023件,便利了各族群众,拉近了与各族群众的距离,增进了与各族群众的感情。
新疆高院立案一庭庭长陈敢介绍,高院党组始终要求保障民生建设,妥善审理涉及劳动、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消费等领域案件。加大对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力度,5年为13380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把司法的温暖送给困难群众。
穷则思变 各族干警砥砺奋进
1986年11月至1999年5月担任新疆高院院长的库尔班·肉孜回忆,1993年的时候,英吉沙县法院1/3的干警没有办公桌椅。策勒县法院固拉哈马法庭1980年成立,至1988年搬了17次家,最多的一年,搬了4次。大多数基层法院只有几部手摇电话机,90%的人民法庭没有任何通讯工具。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法官出发办案靠自行车,南北疆基层路差,就骑马,坐马车、牛车。1986年底的时候,巩留县、柯坪县、和田市3个基层人民法院没有一辆办案用车。
穷则思变,星移物换。经过不懈努力,新疆法院同内地发达地区法院一道,踏进“互联网+”时代。如今,全区法院建成专网,干警们每天都可以浏览法院专网网站,并广泛使用电子邮件、审判管理软件、视频会议等信息技术系统。全区法院均建成视频会议室,各级法院之间都可进行视频会议和网络培训。基层人民法庭也都建成了科技法庭,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8月26日,呼图壁县法院大丰法庭在其科技法庭审理一起合伙纠纷案,两小时的庭审,当事人实时审阅庭审笔录,视听证据当庭播放,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该庭庭长颜廷佐对办案科技信息化深有感触:科技法庭为办案提速,高效、透明、互动,方便了当事人,有效落实了阳光司法。
“基础设施的加强,还得益于援疆行动。”新疆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对援疆心存感激:最高人民法院将“输血型”援疆与“造血型”援疆相结合,组织全国19个对口援疆省市法院,与自治区以及兵团153个分院、中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结对,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审判业务、人力智力和物质保障援疆,有力推动了新疆法院大发展。
2011年8月,江苏高院为对口受援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定制了31辆智能化巡回办案车。在南疆昆仑山下,在伊犁那拉提、喀拉峻茫茫大草原,一辆辆巡回办案车在草原牧区行驶。伊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赵勇欣喜地说,巡回办案车集电脑、打印机、录音录像设备为一体,让肩扛国徽、脚踩马镫的“马背法庭”成为历史。
曾担任新疆高院党组书记的陈金池说,建院之初在岗人员只有58人,“文革”时期不超过60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人民法院队伍不断壮大,机构不断完善。1979年9月,在原有编制90人的基础上,增编100人,总编制达190人,1985年达到228人。到目前,发展到内设机构35个,在岗440余人,是1955年人数的7.6倍。
新疆高院政治部主任李涛说,当前法院队伍壮大了,新疆高院党组始终坚持“政治建院”方略,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抓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院,从严规范司法行为,打好反腐倡廉的根底和基础;把住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筑起道德思想防线。在全体干警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新一轮对口援疆开展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派8位干部来疆挂职,对口援助省市法院109位干部到对口受援法院挂职,先后组织讲师团来疆开展司法业务培训21批(次),援疆相互对接262批(次)。新疆法院选派75位业务骨干赴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对口援助省市法院挂职锻炼,到对口援助省市法院学习交流126批(次)、参加业务培训133人(次)、跟案学习127批(次),人才智力援疆为新疆法院司法能力提升增添了新动力。
展望未来 迈开前进铿锵步伐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全区法院各族干警正立足本职,尽职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以积极昂扬的姿态拥抱崭新机遇,拥抱美好未来。
新的号角已经吹响,新疆高院党组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贴新疆实际,提出了服务与保障稳疆兴疆、富民固边和“一带一路” 战略的工作措施。
——遵循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要求,坚持反恐维稳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犯罪,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稳定。
——立足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增进民族团结。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基层人民法院和派出人民法庭与乡镇(农村牧区)、街道(社区)诉讼与非诉衔接,紧抓巡回审判,坚持惠民司法,为基层群众和边远地区农牧民送去快捷便利的司法服务。
——立足新疆地缘优势、区位优势,跟进“一带一路”经济带核心区域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医疗服务中心,以及国家能源、交通、通信等综合大通道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拓展国际视野,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国际司法协助,将涉外审判置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保障“一带一路”以及“中巴经济走廊”战略实施,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
60年一个轮回,新的征程起步。
闫汾新对新疆法院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一定要铭记历史,发扬传统,继往开来。凝聚全区法院各族干警力量,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司法为民铭刻在灵魂中、落实在行动上,努力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发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推进新疆法治、平安建设。
2015年金色秋天,新疆大地硕果累累,万象更新。
放眼世界、放眼未来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紧连着新疆的每一寸土地,承载着全区法院各族干警的深情厚爱。大家站在新的起跑线上,团结一心,励志奉献。各族干警眷顾过去,期盼未来,牢记职责:努力推进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