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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被公诉至东城法院 或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4-12-23 12:44:42 打印 字号: | |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张剑)昨天下午,东城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将房祖名公诉至东城法院。据律师介绍,房祖名或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天下午430分,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东城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陈祖名(别名房祖名)提起公诉。

随后,东城法院发布消息称,已收到东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已依法受理。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北京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我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此,房祖名或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房祖名仅有一次上诉机会。

据了解,今年818日,北京警方证实柯震东与房祖名因涉嫌吸毒被抓获,警方在其住所内搜到100多克大麻。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

今年819日,央视《焦点访谈》在晚间则报道称,房祖名已有8年吸毒史,首次吸毒地点在荷兰;柯震东则有两年吸毒史,柯震东第一次吸毒正是在房祖名家中。

 

今年91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东城检察院审查批捕。经东城检察院依法审查,于917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批准逮捕。(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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