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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星李孝利剽窃案终审作曲家被判赔偿165万元
  发布时间:2011-08-02 17:34:39 打印 字号: | |

 

韩星李孝利剽窃案终审作曲家被判赔偿165万元

 

据“韩联社”消息,对于备受关注的“李孝利剽窃案”,韩国首尔法院730日作出了终审判决,要求向李孝利提供剽窃歌曲的作曲家BAHNUS(本名:李在勇)赔偿2.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65万元)。

    首尔中央法院当天终审判决,认定BAHNUS存在剽窃行为,判处其向李孝利所属公司CJE&M赔偿2.7亿韩元。

    法院表示,李孝利从BAHNUS接受的专辑收录曲中,6首歌曲(I'mBackFeelTheSameBringItBackHighlight,秋千,Memory)在网上抄袭。

在去年10月的一审判决中,BAHNUS因欺诈及妨碍公务、伪造文件等罪名被处有期徒刑16个月。

(转自2011730日中新网)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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