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四大弊案今二审宣判 自认获保释机会为零
综合报道: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四大案,台湾高等法院将于11日二审宣判;随后将召开延押庭,决定是否让陈水扁交保外出。
“机密外交款”案被判无罪
经过将近9个月的审理,陈水扁被控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8日宣判陈水扁无罪,颇令外界讶异。
当初检方起诉的罪名是“贪污治罪条例”的侵占罪,最高可达无期徒刑,不过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水扁不涉及侵占,因此无罪。
据了解,去年9月22日台湾特侦组起诉“机密外交款”案,指控陈水扁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交出访”机会,将台当局涉外部门每次提供给台当局领导人的10万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 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
尽管陈水扁在“机密外交款”案中被判无罪,但是号称“世纪大案”的陈水扁家族四大案,究竟陈水扁、吴淑珍是否会被重刑,仍是外界瞩目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