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法官巧用民间俗语化干戈
本报讯 “先小人后君子”,“亲兄弟明算账”,“君子坦荡荡”,“冤家宜解不宜结”,随着四句俗语方言娓娓道来,
2008年7月,杨先生因与漯河某装饰公司承揽加工业务纠纷诉至法院,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漯河中院运用“圆桌庭审”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当日,在温馨、和谐的“圆桌调裁庭”,侯保宗与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当事人家属围坐一起,共同商谈解决争执和纠纷的办法。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后,侯保宗与双方开始了推心置腹的交谈。他说,从事经营活动要“先小人后君子”,要签订相关的合同,对工期、质量、工钱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丑话说在前面不为丑,与其事后撕破脸面,不如事先就把问题约定清楚;从事经营活动要“亲兄弟明算账”,既然双方存在信任关系,就要更加坦诚对待,不能算“糊涂账”,不能因签订一纸合同而发生信任危机;从事经营活动还要“君子坦荡荡”,杨先生从事承揽加工业务,这是不争的事实,装饰公司不能以没有合同为由而拒绝支付工程款,工程有价,信誉无价,装饰公司要从长计议,不能因工程欠款而留下不讲信誉的恶名;从事经营活动更要“冤家宜解不宜结”,既然双方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就算承揽加工业务有一些质量瑕疵,也应该通过协商妥善解决,可以适当减少工程款,而不能以没有承揽加工合同而拒付工程款。
法官一席拉家常式的长谈,双方经过反复协商,最终接受了调解意见,装饰公司当场支付欠款,双方彼此道歉,握手言和。(宋庆党滕宝成) 自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