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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清积案合力攻克“执行难”
  发布时间:2009-06-17 17:33:58 打印 字号: | |

 

强制执行清积案合力攻克“执行难”

夏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侵权纠纷案

通讯员 陈生祥 王淑丽

 

612,山西省夏县人民法院在县政法委、人大、公安及乡镇领导的支持和配合下,在裴介镇南卫村强制执行了一起侵权纠纷案,这起长达12年的“执行难”案终于被攻克,赢得了在场观看群众的一片掌声。

1997年,裴介镇南卫村卫乱生与邻居卫圭西宅基纠纷一案,夏县法院作出判决:限被告卫圭西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其门楼北边所占原告卫乱生部分。被告卫圭西不服,上诉至运城中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卫乱生到夏法院申请执行。1999年至今10年间,夏县法院曾多次到卫圭西家中执行,都因阻力太大无功而返,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未能实现。

在全国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夏县法院加大力度、下大力气对执行积案进行清理。卫乱生申请执行卫圭西侵权纠纷一案被列为重点,在几次执行未果的情况下,院长范述功向县委、政法委作了汇报后,决定强制执行。为此,成立了以范述功院长为组长,执行局长刘永杰、公安局副局长张景山为副组长的领导组,下设拆除实施组、内卫组、外卫组、后勤组、宣传组和机动组。政法委副书记赵建忠、人大副主任李玮等领导亲临现场监督指导;裴介镇、南卫村干部在现场积极配合;同时抽调了20名公安干警协助执行。

612上午,夏县法院在裴介镇南卫村对被执行人卫圭西门楼的北墙部分强制拆除。首先,由范述功院长宣布强制执行开始;其次,由执行一庭负责人张银生宣读判决书并确定拆除目标;第三,由拆除实施组实施拆除;最后,范述功院长针对此次强制执行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今天这次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目的就在于实现和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任何抗拒法院执行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执行现场人头攒动,范述功院长的讲话引起一片掌声。看到强制拆除的场景,围观群众个个拍手称快,称赞法院是“公平的化身,正义的使者”。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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