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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调出和谐曲
  发布时间:2009-05-25 17:33:57 打印 字号: | |

 

小案调出和谐曲

通讯员 宁小红

 

近日,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刘某妻子诉刘某离婚纠纷一案,该案转到路东法庭后,承办人邹林了解到,刘某2008年因家庭纠纷将其妻子之弟打成重伤,被判刑7年,现羁押于侯马看守所。原、被告生有三个女儿,大女儿、二女儿在外打工,生活自立,三女儿现上初中。原、被告已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法官决定开庭审理,但被告现羁押于看守所中,因耳聋无法与他人沟通,且性格孤僻,情绪不稳,法官担心如硬性开庭,易激化矛盾,影响被告服刑态度,而该案如不尽快处理,被告一旦转监将增大诉讼成本,加大当事人的的经济负担。

鉴于此,承办法官一是请求看守所管教协助稳定被告情绪,照顾被告生活,二是邀请被告亲戚到看守所与原、被告共同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三是向被告宣传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让被告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多方努力,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该案得以顺利审结。最后刘某激动的说:“感谢法官,感谢政府,我一定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出监,重新做人”。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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