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谱就和谐曲 四年纠纷当庭了
通讯员 金有成
5月4上午9点整,在庄严的山西省阳曲县人民法院大盂人民法庭审判庭内,“啪”,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现在开庭!”接着,以该庭庭长刘晓宇任审判长组成的合议庭,宣布公开审理原告宋成贵与被告孙文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这是作为该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要载体,旨在提高司法能力的庭审比武开头的一幕。同时,参加庭审旁听的还有该院邀请的县人大代表10余人。
庭审比武活动的开展是该院立足于打好审判基本功,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业务学习交流,增强庭审驾驭能力,其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提高审判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其“内功”修炼。一是由院党组统一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活动机构。同时,抽调专人制订了《庭审比武考评办法》,并下发各庭室执行。二是成立比武考评委员会。庭审比武考评组吸收院资深审判人员及县人大、县委政法委领导组成,并视具体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从根本上保证考评组委员会的专业性、广泛性及公正性。三是每次庭审后现场面对面地对审判人员进行分析点评,指出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好的做法加以总结和推广。
整个庭审活动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等各个环节有条不紊的进行,程序流畅、规范严谨,无不显示出该合议庭驾驭庭审的高超能力和娴熟水平。“劈哩啪啦”的电脑击键声,彰显书记员熟练运用现代化设备记录庭审的能力。当庭审接近尾声时,审判长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双方均答到愿意调解。此时,合议庭决定对此进行庭上调解。
原、被告产生的纠纷看来不十分复杂,起因是在2004年至2005年期间,从事汽车运输业务的被告孙文俊从原告宋成贵经营的汽车轮胎销售部赊购轮胎,共欠原告轮胎款605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的3050元一直未给付原告。今年4月16日,原告向阳曲法院大盂法庭起诉,要求被告支付3050元欠款。在上述的庭审中,原告提供了被告所打的欠条,主张自己的请求。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予以认可,并提出自己曾将自己的一条有质量问题的朝阳牌轮胎放在原告处,要求原告向厂家调换新轮胎,庭审中原告也承认将被告放入自己门市部的一条轮胎丢失。
“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下面由合议庭主持进行调解,先由原、被告发表调解意见。”
“我不小心将被告放入我处的轮胎给丢失了,我有一定的责任,要求被告至少支付欠我的轮胎款2500元。”
“原告丢失我的一条轮胎,我最多支付原告2000元。”
在原、被告双方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审判长刘晓宇指出双方在产生纠纷上各自存在的过失。“原告由于你管理不善,将被告的轮胎丢失,理应赔偿,由于该轮胎不存在,其价值无法计算,所以你应做出一定的让步,以弥补被告的损失;被告你本身也有过错,第一你的轮胎有质量问题,再者原告也多次要求你取回轮胎,而你未及时取回,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行,看在我与原告昔日相处的份上,那我支付原告2500元轮胎款吧!”被告再次发表调解意见。
“原、被告对此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能否当庭履行?”
“可以,我当庭给付原告。”
“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当庭履行,现在宣布闭庭!”
“啪”,随着法槌的落下,这起长达四年的纠纷被调解处理,原、被告双方重归于好,并握手言和。致此,参加庭审比武的评委及旁听案件的人大代表脸上都露上欣喜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