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调解 12年讼争终了却
本网记者 武文静
一起曾在全国挂号、先后诉讼达12年之久的案件,近日在临猗县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多年的老上访户程金柱终于开心地笑了。
1997年4月,临猗县新兴染料厂法人代表、厂长程金柱与被告人宁宏伟签订了一份买卖增白剂的合同。随后,双方在销售和结算中发生纠纷,诉至法庭。
一审期间,新兴染料厂以涉嫌诈骗,职务侵占向临猗县公安局报案,临猗县公安局进行了立案侦查,后由临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在2003年至2009年这7年间,这起刑事案件复杂地经历了判决,抗诉,申诉,发回临猗法院重审多次波折。在1999年,程金柱作为原告又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宁宏伟偿还其货款50余万元,经市中院、省高院审理,最终判决程金柱偿付宁宏伟9万余元,程金柱不服,先后10多次赴省赴京上访告状。
为了有效化解矛盾,维护一方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上访,临猗县法院院长孙世芳多次召集相关人员,听取案情汇报。庭长田建刚和主审法官王露平在详细阅读案卷后,考虑到如果一判了之,只能激化矛盾,不能从根本上促其息诉罢访。他们适时调整办案思路,在协调和解工作上寻找突破。在多次做双方的协调和解工作之后,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程金柱开心地笑了,表示今后永不再上访。一起长达12年之久的上访老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