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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讨薪八年未果 诉讼维权获得支持
  发布时间:2009-03-25 17:33:56 打印 字号: | |

 

民工讨薪八年未果 诉讼维权获得支持

通讯员 杜乃民

 

“感谢法院为民作主”、“我们的血汗钱终于有着落了”。近日,山西省新绛县阳王、万安两镇的部分农民工,接到新绛县人民法院阳王法庭法官们送达的法院判决书后,激动地说道。

事情还得从8年前说起。2001年阳王、万安两镇的52名农民工,满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跟随着工头王某前往远在数百里外的河津市某建筑工地打工。工程峻工后,民工们盼望着拿到工钱,可是等待他们的却是8年漫长的讨薪路。虽然民工们多次找王某讨要,但王某总是找出种种理由推托不给,渐渐地有些民工心灰意冷了,有些民工开始怨天尤人,可有的民工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拿起了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83月,52名民工一纸诉状将工头王某告到法院,要求王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共计29400余元。面对这一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集团诉讼案件,阳王法庭法官们立即向院党组作了汇报,院长徐社峰明确要求承办法官,认真细致审理好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审理中,被告支付了4名民工工资,对其他民工工资则推托不付。无奈民工们提交了拖欠工资明细表,但遭到王某的否认。为查明案件事实,法官们要求被告王某就民工们付出劳务的记工表、工资表等证据进行举证,并依法告知拒不提交证据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但被告王某拒不提交证据,于是法院依法作出被告王某支付剩余48名民工工资共计28000余元的判决。判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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