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妻回家暖人心 倾心调解促团圆
——离石法院调解一起婚姻纠纷案
通讯员 张华
山西省离石区人民法院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想方设法调处解决,力争使有挽救机会的夫妻能破镜重圆,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原告张某(女方)为离石发电厂下岗职工,被告马某(男方)为田家会街道办乡镇干部,双方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2周岁。婚后因一些家庭琐事,双方发生争吵,致夫妻关系不和。近期张某带孩子回了娘家,马某将家门钥匙也拿走,不让张某再回家,张某一气之下起诉至离石法院,要求离婚。
田家会法庭受案后,开庭调解,因双方情绪不稳,均声称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分割财产,调解未果。审判人员经过深入了解,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于是没有轻易下判,而是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多次深入到田家会街道办,找街道办领导谈话沟通,取得街道办的协助。在街道办领导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法庭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被告马某在审判人员苦口婆心地说服疏导下,同意让原告回家。原告提出让被告接送回家的要求,被告未答应,为了让张某母女尽快回家,促成夫妻团圆,巩固调解成果,审判人员决定接送张某母女回家。当法庭的车开到街道办院内时,街道办有关人员已和马某在院内等候,马某将钥匙交到张某手里说:“人家办案同志这么热心工作,也是为了咱们这个家。”张某噙着眼泪望了办案人员一眼,抱着孩子回去了,眼泪中包含着对丈夫能够宽容谅解、一家团圆的激动心情,也包含着对法庭办案人员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