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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四关”让司法文书更规范
  发布时间:2009-03-13 17:33:55 打印 字号: | |

 

严把“四关”让司法文书更规范

通讯员 黄丽萍 李志明

 

过去,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存在法律文书不统一、引用法律条款缺款少项,存在错字、漏字、标点符号不正确,文书填写不认真、不完整等现象。为了提高案件质量,规范法律文书,该院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评查审、执结的各类案件,严把案件质量评查“四关”,使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上诉、发还改判案件随之明显下降。

一、把好案件评查归档关。凡属该院审结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终结的案件,均需在次月25日——30日交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对评查不合格的不准归档。

二、把好案件评查标准关。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在接收案件卷宗后,主要评查适用程序是否合法,实体法的适用是否准确,案件证据是否充足,事实是否清楚,案卷装订是否符合统一规定,司法文书中的错、漏、别字是否存在,法律、法规适用准确与否,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

三、把好案件质量的公示关。对评查出来的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在院内定期进行通报,通过通报,指出问题,及时将评查结果反馈给承办人,年终根据评查结果参加全院考评。

四、把好案件交流学习关。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还建立了以座谈会与案件研讨会的形式来促进案件管理工作。对评查中出现的共性问题由评查办定期组织相关庭室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讨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了司法水平。如该院八甲口法庭案件装订规范,整齐,组织全院书记员进行了交流,及时进行纠正。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或新类型的典型案件,由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庭、室或有关人员组成案件研讨会,使监督职能由案后监督向前延伸为案前指导。

一年来,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共评查各类案件1990件,发布评查通报11期,案件卷宗全部归档。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上诉、发还改判案件明显下降。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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