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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倡导人性化
  发布时间:2009-01-16 17:33:53 打印 字号: | |

 

执行倡导人性化

——祁县“强执行、清积案、构和谐”系列报道(五)

通讯员 吕斌圣

 

近日,由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组织的清理积案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山西省祁县人民法院在近期的执行工作中,采取了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为主,强制为辅,积极倡导人性化执行。

祁县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当事人经教育仍拒不履行的,及时地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是必要的、有效的,但对一些经教育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就要区别对待,倡导人性化的执行方式,创造和谐的执行氛围。

如乔某与王某抚养费执行一案,祁县法院判决每年王某付乔某抚养费2400元。200811月,乔某就抚养费一事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了解到王某离婚后已再婚,现在家庭生活和睦幸福,强制执行势必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造成其家庭生活的不稳定,针对此情况,执行干警不是就案办案,而是从创建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考虑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执行此案,通过基层组织及时把被执行人传到了法院促其履行判决义务,案件即得到了圆满执行,又没有影响被执行人正常的生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日,被执行人为感谢祁县法院执行干警人性化的执行,亲自为他们送去了书有“司法为民,和谐执行”的锦旗以表谢意,并对法院执行的做法一再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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