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用好督促程序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通讯员 张文武
2009年元旦刚过,200余名农民工连续两天在山西省祁县委、县政府门前聚集上访。原来,由于受经济不景气影响,山西帕玛斯三利碳素有限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全体职工已连续5个月未能领到工资,时近年关,职工们为索要工资心急如焚。
4日一上班,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孔祥刚就接到了县劳动局、信访局的求援电话,案情就是命令,孔院长立即带领立案庭干警赶到了现场,在认真听取了职工代表的意见要求后,孔院长首先对工人们的心情表示理解,同时严肃指出,聚众上访,严重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是违法的,讨薪一定要通过正常法律渠道,孔院长还就劳动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支付令的规定向职工代表们作了详细介绍。最终,在县政法委郝昭仁书记的主持协调下,职工代表表示愿意引导职工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县劳动局长董如汤也当场表示由劳动局为工人们垫付支付令申请费。从5日下午开始,帕玛斯三利碳素公司的职工们陆续来到祁县法院立案庭申请支付令,遵照“快审快立快发”的原则,立案庭全体干警牺牲休息时间,加快审立进度,在向申请人详细介绍支付令办理程序的同时,也明确提示了因被申请人可能提出异义而导致支付令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风险及被申请人可能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执行不能的风险。截止9日,立案庭共受理支付令申请212件,并已全部制作发出,有力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祁县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