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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如春雨 点点滴滴润民心
  发布时间:2009-01-05 17:33:51 打印 字号: | |

 

民事调解如春雨 点点滴滴润民心

通讯员 郭新田

 

为充分凸现民事调解工作在民事纠纷中的核心作用,山西省安泽县人民法院制定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立案庭设立案前调解室,在交警队设立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庭,在各乡镇设立了调解指导室等,调解过程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因人而异、因势利导地在案前、在审理中、在宣判前分阶段进行调解,灵活运用亲情感化法、案例提示法、换位启发法、冷却择机调解法,充分把握双方争议的焦点、矛盾转化的交叉点、法律与情理的交融点,再加上基层法官的“和风细雨”,使一个个调解难题成功破解。去年,唐城镇李家沟两村民诉临汾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损害一案中,被告施工中因操作过失而造成两原告孩子意外死亡。双方因责任及赔偿数额产生纠纷, 法庭办案人员运用各种调解方法,仅用3天时间就帮助受害家属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今年,该院受理民事案件200件,其中调解结案的178件,调解率高达89%,成功办出了一批铁案、精品案、和谐案。该院逐渐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呈现出民事纠纷案件调解多、判决少、上诉少、申诉少、无上访的良好局面,民事调解工作成为了该院工作中一大亮点。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该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牢牢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抢劫、盗窃犯罪,危害经济发展的安全生产领域的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年年结案率为100%。执行中坚持把保护民生作为执行工作的第一要务,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采取联动执行、提级执行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筑牢民生工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执结率90%。行政审判中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积极探索和推进行政协调处理机制,行政诉讼案件结案率达100%

据悉,该院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2件,其中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结率100%,执行案件执结率91%。达到了“四高四低四无”,即结案率高、服判息诉率高、调解率高、案卷评查得分高;上诉率低、发改率低、中止执行率低、信访上访率低;无超期限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违法执行案件。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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