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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泉法庭:妥善调处残疾人离婚案
  发布时间:2008-12-30 17:33:51 打印 字号: | |

 

三泉法庭:妥善调处残疾人离婚案

通讯员 杜乃民

 

近日,在山西省新绛县人民法院三泉法庭法官们的努力下,一起涉及残疾人的离婚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经调解,马某给付赵某抚养费及经济帮助共计12000元,并当即履行,该案件的圆满解决受到了县残联及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10月,原告马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与瘫痪在床的被告赵某离婚。法官们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于1988年结婚,婚后生育一男一女。20057月,被告在一石料厂做工时,不慎摔伤,瘫痪在床。鉴于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三泉法庭的法官们多次到原、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劝说原告珍惜20年的夫妻感情,与被告共度难关,但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县残联对这一离婚案件给予了高度关注,法律援助中心也积极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为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三泉法庭的法官们决定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经过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原、被告各自抚养一个孩子,原告给付被告抚养费及经济帮助共计人民币12000元的协议,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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