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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俩因7万余元补偿款竟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08-09-10 17:33:50 打印 字号: | |

 

母女俩因7万余元补偿款竟对簿公堂

本网记者 武文静

 

穆春宝在一次车祸中不幸身亡,其亲属可获得死亡补偿款、丧葬费、子女抚养费等合计7万余元。为了得到这笔补偿款,穆春宝的妻子李秋莲(化名)和11岁的女儿穆小丽(化名),作为原告分别向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支配这笔款项。按常理,父亲去世后,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应该是母亲,母女俩提起一份诉讼即可,为什么这对母女俩竟然递交了两份诉状?补偿给死者亲属的7万余元究竟应该由谁支配?连日来,记者围绕本案采访了相关当事人。

小丽给妈妈写了一封信,却没有寄出

11岁女孩穆小丽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多年来,小丽一直和父亲、奶奶、小姑在一起生活。妈妈,对她来说遥远而陌生。

“妈妈,女儿想您了,您想念女儿吗?我已经上三年级了,成绩挺好,在家听话,自己学会洗衣服了。每当我听到别人喊妈妈时,我也真想叫一声妈妈。人常说母女连心,我受苦的时候您一定也在心痛……爸爸走了,留下了孤苦伶仃的我,谁来照顾我呢?我要上学,妈妈,请您帮帮我,您就签个字吧!为了您可怜的女儿……”

这是11年来小丽写给妈妈的第一封信。记者问,为什么要写这样一封信给妈妈?小丽说,因为她想让妈妈帮她。

“可是写完后,我又不想把信寄给妈妈了。”以往,小丽和妈妈联系的机会并不多,现在她们却因穆春宝而开始联系了。穆春宝留给她们最后的财产就是7万余元补偿款。小丽希望妈妈能帮助她,能同意由她支配那笔款项。

然而,李秋莲的律师却告诉记者:“我在法院看到了孩子提交的诉状,原告是孩子的名字,法定代理人写的是她的姑姑穆桂英。这显然不合适。”

而穆小丽的律师则告诉记者,由于孩子的母亲多年来一直未履行抚养义务,孩子一直由奶奶和小姑穆桂英抚养,奶奶去世后,其小姑肯定是代理人了。

小丽出生40天后,妈妈就离家出走了

1996年,平定农民穆春宝与昔阳姑娘李秋莲喜结良缘。婚后,两人关系不睦。两年后,女儿穆小丽降生了。孩子的降生并没有使夫妻间的关系有所缓和。

穆桂英告诉记者,李秋莲在生下孩子40天后就走了。一开始,穆家人以为夫妻俩又在闹别扭,谁也没在意。可是几天过去了,孩子嗷嗷待哺,做母亲的李秋莲却一直不回来,穆家人不禁有些着急了。

李秋莲回穆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在穆家呆的时间也越来越短。在穆家人看来,穆春宝生性老实,与李秋莲的关系虽然不是很好,但也没有什么大矛盾。穆家人多次去李秋莲的娘家说情,希望她能看在孩子的份上,回来与穆春宝好好过日子。之后,李秋莲也回来过几次,但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对于年幼的女儿,她也漠不关心。

自从妈妈走后,小丽就一直与爸爸、奶奶和没有出嫁的小姑一起生活。后来穆春宝外出打工,而奶奶年事已高,身体又不好,照顾小丽的任务就落在了穆家小女儿穆桂英的身上。

2004年,穆桂英与同村的一个小伙子结婚了。由于两个姐姐都远嫁外村,哥哥们也忙于生计,穆桂英白天一有时间,便到娘家照顾病重的母亲和年幼的小侄女。2006年,母亲去世后,为了方便,穆桂英干脆将小侄女接到自己家住了。

就这样,小丽与小姑一家过着平淡的生活,爸爸打工间隙也时常回来看她。对于小姑,小丽十分依赖,如影随形。在她心里,妈妈只是一个陌生的称呼。

“都是那笔补偿款惹的事”

200743,一场更大的灾难降临到小丽的身上,她的爸爸因车祸不幸身亡。远在昔阳县的李秋莲得知这一消息后,随即赶回平定,她要接走女儿。对于李秋莲的此举,穆家人认为,李秋莲现在之所以要接回孩子,是冲着丈夫的补偿款来的。

在李秋莲的娘家,记者没有见到她。她的父亲告诉记者,他们家从来就没有惦记过那笔补偿款,也并不想争那笔补偿款,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回孩子。

李秋莲的母亲说,李秋莲和穆春宝的夫妻关系虽然不好,但也没有什么大矛盾。女儿主要是嫌女婿懒,不干活,没有钱。女儿曾经一度起诉离婚,但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看在孩子的份上,最终还是撤了诉。两人在穆春宝出事前一个月已经重归于好,商定好一起出去打工。

对于穆家人指责的李秋莲未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李秋莲的母亲说,孩子从出生到5岁以前,一直是两边来回走动,5岁那年,李秋莲才把孩子送了回去。之后,李秋莲也常回去看孩子,给孩子买衣服,买吃的。

那笔补偿款究竟该怎么处理?两家人始终没能达成协议。穆小丽的小姑和姑父都表示,那笔补偿款他们绝对不会动。他们希望存放到民政部门,等孩子满18周岁后,由孩子来支配那笔钱。

对于穆家将补偿款托管给民政部门的说法,李秋莲的律师认为,那样做缺乏可行性,很不实际,李家不能接受。

法庭上相见,母女形同陌路

今年515日,平定县人民法院对穆春宝车祸身亡案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开庭审理。小丽与母亲李秋莲在法庭上相见,形同陌路。庭审结束后,在法院门口,李秋莲与穆桂英吵成一团,全然不顾忌在吵声中吓得瑟瑟发抖的小丽。

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看到了穆春宝所在的村委会出示的一份证明,内容是证明李秋莲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回了娘家,穆小丽一直由其姑姑穆桂英抚养。当地村干部告诉记者,小丽主要是其姑姑抚养的,这一点是事实。李秋莲回了娘家,但没有与穆春宝办理离婚手续。由于小丽的父亲穆春宝已经身亡,而母亲李秋莲多年来又未尽抚养义务,未尽监护职责,当地村委会同意小丽的姑姑穆桂英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然而,李秋莲和家人对村委会的这份证明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目前,李秋莲仍然是穆小丽的法定监护人。穆桂英觉得,李秋莲不适合做小丽的法定监护人,她准备近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李秋莲法定监护人的资格。

726,穆小丽的代理律师对记者说,李秋莲虽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多年未尽监护职责,所以,孩子的实际抚养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撤销李秋莲的监护权,重新确定监护人。

对于穆春宝的遗产继承,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有抚养能力但对被继承人生前不尽抚养义务或尽义务较少的,可以不分或少分。据此,李秋莲继承穆春宝财产可以不分或少分。应该说,从法律上讲财产大部分应归孩子所有。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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