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定“和谐”不放松
——浮山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侧记
通讯员 王勤淇
山西省浮山县人民法院自今年4月份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在认真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此项活动。
一、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要求,该院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在院政治处设立了活动办公室。4月22日上午,该院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杨院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全院教育活动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要求全院干警要通过学习教育,达到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树立、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和谐作用进一步发挥、整体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
二、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努力创新学习载体。为抓好教育活动的组织落实,该院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确保教育活动做到“每天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一个专题辅导、每月一次专题讨论”。坚持每天早晨为集中学习时间,每次学习不少于30分钟。5月中旬,他们还对所学内容进行了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极大地调动了全院干警学习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该院已组织干警集中学习达30小时,平均每人自学在15小时以上,整理笔记均达到5000字以上。为增强学习效果,他们在机关二楼大厅开设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宣传专栏,及时刊登教育活动的学习材料、学习动态与个人学习体会,营造学习教育的良好气氛。自开展活动以来,该院已编发“大学习、大讨论”简报10期,全院干警踊跃撰写心得体会,深入开展学习交流,使教育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因地制宜把握重点,严格落实保障措施。该院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过程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各自的职能,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坚持做到了“三结合”,一是坚持集体命题与个人命题相结合;二是坚持集中讨论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三是坚持理论学习与联系实际相结合。在开展专题大讨论中,他们紧紧围绕学习内容,先后在班子成员中召开了座谈会、讨论会和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又与庭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且都从法院现状出发,认真拟定了发言提纲,做到了紧扣主题,切合实际。该院专门召开党组会议5次,研究“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班子成员都撰写了调研文章,在全体人员会上作了宣读,并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听取干部对分管领导工作作风、领导能力的评价和工作建议,以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通过开展主题大讨论,真正触动了思想、触动了灵魂、触动了世界观,达到了改造世界观的目的。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该院还大量开展了其他活动,增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效果。“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该院先后组织全院干警4次向灾区献爱心近1.2万余元;在“七一”前夕,还举办了迎“七一”干警联谊会和迎奥运活动比赛;为方便群众来诉来访,推出了诉讼服务导引制度,在法警值班室设立了接访导诉台;开展了以“革命传统教育、先进事迹教育、反面典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了审判流程管理、岗位目标考核、案件质量评查、廉政惩戒教育、服务保障五大长效机制。通过实施一系列举措,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今年上半年,在受理案件成倍增长的情况下,各项审判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受理刑事案件22件,审结20件,附带民事案件5件,调解率达100%;受理民商事案件154件(旧存3件),审结96件,调解、撤诉结案84件,调解率达87.5%;受理执行案件24件,执结13件,不予执行2件,和解结案率80%。截至到6月底,共上报各类信息、新闻稿件及调研材料38余篇次,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38篇次。其中《人民法院报》采用3篇次,《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三晋都市报》、《山西农民报》、《山西法院网》、《山西法制报》采用23篇次,《临汾日报》、《临汾法院政工》采用10篇次,《今日浮山》采用2篇次,较好地宣传了法院,提高了该院的知名度,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较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