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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尊重人权 审判体现关爱
  发布时间:2008-08-19 17:33:49 打印 字号: | |

 

司法尊重人权 审判体现关爱

通讯员 杜乃民

 

今年以来,山西省新绛县人民法院注重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工作,将人权保护与司法关爱有机结合起来,取得良好效果,至今没有发生一起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

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是刑事审判的根本目的,也是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在审判实践中,该院刑事审判一庭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保障被告人的基本权益,防止超期羁押案件的规定,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一是流程管理,对刑事案件从立案、移交、承办、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管理,确保程序合法,办事快捷,防止案件超审限;二是人文关怀。在依法保护被告人的各项合法权益的同时,从大处着眼,细节入手,将司法人文关怀落实到实处。如选派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使用宽缓的语气进行询问,在法庭上不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等。三是寓教于审。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开展对被告人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使他们尽早迷途知返,改过自新。四是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对于被判处缓刑被告人,在判决送达后,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减少不必要的人身羁押。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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