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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悦为肖像权走上法庭
  发布时间:2007-03-09 17:33:19 打印 字号: | |

 

孙悦为肖像权走上法庭

 

因认为侵犯自己肖像权,歌手孙悦将“诗丹服饰”服饰生产厂家以及销售商一并告上法庭。记者227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孙悦诉称,20067月、1115,她分别在天津和平区新三源裤店处、孔某处所售的“诗丹服饰”标签和外包装袋上发现均带有自己肖像,期间,自己在互联网上发现海丰县诗丹服饰有限公司使用自己肖像为其生产销售的“诗丹服饰”做广告宣传,宣传范围覆盖全国。孙悦认为,三被告在未经许可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自己肖像达2年零9个月,给自己在经济上、精神上均带来较大损失。现请求判令三被告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止使用自己的肖像,撤掉侵权物,在两家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260万元肖像使用费,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转自200732山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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