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用电子邮件骂老板不犯法
马来西亚吉隆坡一法庭9日对一起劳资纠纷作出判决,要求马来西亚国家保险公司向遭其开除的一名秘书作出经济赔偿,因为利用办公室电脑发送说老板坏话的电子邮件并不犯法。
路透社报道说,这名保险公司前秘书在工作电子邮件中议论上司是非,说他们中的一些人是员工的“污点”。公司董事会在调查一份秘密报告泄露事件时发现了她的这封邮件,并因此将她开除。这名前秘书于是将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的观点是,员工议论他们的上司十分普通和自然,这可以发生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而这次则是在朋友间的电子邮件里,”当地媒体援引法官的话说。
法庭认为,公司员工可以使用电子邮件议论老板是非,甚至使用诋毁性语言,而不用担心遭到开除。因此,法庭判定马来西亚国家保险公司为开除这名前秘书向其赔偿约6.7万林吉特(约合1.9万美元)。
(转自2006年12月10日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