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田芳评书被指剽窃 遭40万元索赔
作者:赵印
认为评书《千古功臣张学良》侵犯了其著作权,11月20日,中国国家话剧院一级编剧赵云声将著名评书表演家单田芳、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海科电子出版社、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文摘报》报社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40万元,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原告诉称,其于1986年创作完成《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一书,1986年10月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首次出版该书,该书出版后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反响,截至今日为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出版社先后六次印刷该书,6次共发行16万册。1987年6月该书被评为全国畅销书。总之,为创作该作品作者走访了很多了解该历史事实的知情人物,查阅了大量的历史资料,为此付出了巨大的艰苦的创造性地劳动。
2005年,原告无意间收听到某广播电台的由被告单田芳播讲的评书《千古功臣张学良》,发现其内容和原自己的小说极为相似,为探明真相,2005年原告来到北京王府井书店购买了所谓由被告单田芳创作并播讲,被告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被告北京科海电子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千古功臣张学良》光盘。经过仔细对比,原告发现《千古功臣张学良》和《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两作品无论是在构思,结构,情节,选材以及人物安排上都如出一辙,而且内容甚至完全重合。
原告认为,被告单田芳的行为是抄袭剽窃行为,侵犯了原告对其作品的《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所拥有的著作权;被告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被告北京科海电子出版社出版、被告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和《文摘报》报社销售《千古功臣张学良》光盘,都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造成了侵权范围扩大,损害结果加重,也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转自2006年11月21日中国法院网)
单田芳简介
单田芳,评书大师。1935年11月11日出生于天津,1954年走上评书舞台。对单田芳的评书艺术,有人做过统计:目前,全国有400多家电台、电视台抢播他的节目。有数以亿计疯迷他的听众,每天像长饥久渴的人一样,企盼着他的演播时间。从艺50年来,已录制完成了111部共1.5万余集广播、电视评书作品。《隋唐演义》是单田芳先生走进广播电台的开山之作,在全国影响甚大,重播数十次收听率不减,几近家喻户晓。每天,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单田芳那略带沙哑、极富个性的声音,通过106家电台、电视台传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被称为“永不消逝的电波”。
从1979年到1994年的15年里,单田芳的评书在全国各地的100多家电台、电视台播出。一时间,单田芳的评书“说”遍全国,每到中午、晚上,大街小巷、胡同院落,成千上万的人守在收音机、电视机旁听他讲评书。著名节目主持人王刚1993年出访美国,在华盛顿一家华人商店里竟然也听到了单田芳说的《封神演义》,令他又惊又喜。
单田芳很早就给自己定下了目标:要在有生之年把自己所知道的评书全部写成书,以传后人。十几年里,他已创作整理出47部共2000多万字的评书小说,并相继出版。速度之快、数量之大令人惊讶。如果把他讲过的所有评书连续不断地播出,可以整整播30年。
1995年单田芳先生从辽宁鞍山移居北京,并创办了北京单田芳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旨在保护、继承和发展评书这门古老的传统艺术。目前该公司在全国200多个城市近500家广播电台开办了“单田芳广播书场”。每天在全国拥有数以亿计的评书听众。10年来已录制了60多套评书作品。(转自2006年2月27日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