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花满园 和谐果丰硕
——太原两级法院开展“重调息讼”课题实践纪实
本网记者陈伟
近日,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办事处亲贤社区居民委员会与太原市彩鲜水产品食品有限公司将一面写着“人民法官素质高,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敲锣打鼓送给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手中表示感谢。许多市民从当地媒体上都看到了这一幕,而殊不知这送锦旗的原本是一对已结怨5年的“冤家对头”。
2000年7月,原告亲贤村委会与被告彩鲜公司就公司租赁该村厂房及土地签订协议,租期为20年,随后,彩鲜公司向亲贤村交纳了租赁费。2002年4月,亲贤村委会以彩排鲜公司工程停建、影响了该路段整体形象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但彩鲜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自此,这一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重审,一方当事人、彩鲜公司法定代表人芦仙萍多次上访、申诉,历时5年,成了山西省重大上访案件。今年3月太原中院民一庭重审此案时,该案涉及的场地已被亲贤村委拆除,如果直接判决,必然会引发新一轮的上访,使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加剧,纠纷得不到解决。为此,合议庭决定围绕息讼,全力调解。因开庭时亲贤村委的法定代表人未到庭,合议庭张俊红等法官多次主动去亲贤村委做工作。经数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使这桩历时5年、涉及标的1000余万元的诉讼,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既是法官艰苦努力的结果,也是太原两级法院今年大力开展“重调息讼”课题创新活动的结果。在太原两级法院这样的例子很多。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太原两级法院结合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实际,针对“重判轻调”于今年6月提出了在全市法院推行“重调息讼”这一新课题。11月17日,太原市两级法院“重调息讼”经验交流现场会在该市迎泽区举行,进行了阶段总结。据负责此项工作的太原中院副院长路德坤介绍,整个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树立一批民调先进单位和个人,总结部分经验;第二阶段结合最高院有关要求创新“重调息讼”制度;第三阶段将制度在全市推广。该课题提出的目的是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市的一审民商案件调撤率达到60%以上,二审达到30%以上,全市法院民调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这一工作的推进,使两级法院在原有的调解经验基础上得到了升华和创新。迎泽区法院在重调息讼课题研究中,还构建了民事诉讼调解文化成立了调解室。调解室的设置与审判庭截然不同,佩挂反映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图案,配以“家和万事兴”、“和为贵”、“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等文字标语,并摆放法律书籍和反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的故事书,让当事人在调解时进行一次自我教育,自我反省。通过这种“亲情感人”、“道德教化”的方式对处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权纠纷等案件特别有效;杏花岭区法院成立了三个“重调息讼”创新课题小组,积极推进重调息讼工作。一是对待当事人要用心,二是适时、适当、适量的向当事人讲解法律,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古交市法院积极让社会各界参与诉讼调解,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领导、乡村干部、民调员等调解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作用,采取庭下委托调解,提倡现场取证、办案,今年以来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0%;尖草坪区法院创新诉讼调解新思路,制定了《立案调解工作暂行规定》,形成了以立案做先导,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做中坚,执行工作为后盾的环环相扣的“调解链”,总结出“三结合”、“四主动”、“五个心”的“三四五调解法”;阳曲县法院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较好地融入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针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权属、侵权纠纷及合同类纠纷三大类民事案件,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小店区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文明和谐、情法并重、互让共赢、案结事了”的审判理念,注重“依法调、以理调、以情调”相结合,利用辖区3 1个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乡村调解信息月反馈制度,实施“三个一”计划,即每月抽出半个工作日,参加一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工作指导,每季度会同乡镇司法所召开一次例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积极建议,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辖区人民调解员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推广调解经验。
万柏林、清徐、晋源、娄烦法院,也都坚持“依法、自愿”的原则,坚持“人文调解与温情司法”的理念,注重多方位调解方式,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调解机制,创造了很好的调解经验。
可以说,重调息讼课题通过近半年的实践,全市法院民事案件服判率提高了,上访率下降了;调解撤诉率提高了,执行难案件减少了;调节社会和谐的功能提高了,社会不和谐的现象减少了。据悉,今年以来,该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9673件,审结6691件,调解、撤诉的3167件,调撤率达47.33%,有的基层法院调撤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