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温情帮教挽救失足少年
通讯员 王丽
3名还未满18岁的少年当起了偷窃面包车的大盗。由于他们年纪小且认罪态度较好,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对他们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实施温情帮教。
牛光、王刚、王强(均为化名),3人都是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某村村民,由于不愿上学,还不满18岁的他们就整天游荡混日子。今年1月29日凌晨3时许,牛光伙同任某(未满16岁)窜至小店区杨家堡小区,盗窃了一辆长安白色面包车。1月31日凌晨3时许,牛光、王刚、王强再次伙同任某、康某(均未满16岁)窜至长风街盗窃一辆长安银灰色面包车。
法院经审理后以盗窃罪作出一审判决,牛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王刚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王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3人分别被处罚金一至两万元不等。宣判后,法庭还以案论案,以案释法,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法、理教育、谈话,使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及造成的不良影响。在法院的温情帮教下,三被告人都一致表态,他们将洗新革面、痛改前非,做一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