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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检察院点名接待 可点检察长
  发布时间:2006-11-02 17:33:07 打印 字号: | |

 

宁波检察院“点名接待”可“点”检察长

记者毛传来 罗国荣 陈海波

 

老百姓到医院看病可“点”医生,你听说过老百姓到检察院控告、申诉或举报,可挑选负责接待的检察官吗?浙江宁波江北区检察院实行点名接待制度,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点名选择包括检察长在内的任何一名检察官接待,还可以提出具体的预约时间、地点和形式。

    “检察长,我有事要反映。”日前,甬江街道的村民王大伯半信半疑到区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长毛江舟毫不迟疑地回答道:“好,我现在就有空,您说吧。”半个多小时聊下来,原来是老人怀疑村里的财务不规范,可能有村干部贪污。第二天,检察院工作人员马上到村里调查,结果没有发现王大伯说的那些“猫腻”。经过解释,王大伯连连点头:“我明白了,你们这个‘点名接待’真是想到老百姓心里去了。”

    毛江舟说,实行“点名接待”,群众就可选择相应对口且信任的人员接访。如果老百姓来上访,他点名的检察官恰巧有其他工作,无法接待时怎么办?检察院工作人员会记下来访人的详细联系方法,告诉对方这个检察官哪天有空,到时候就会上门。今年5月,一陈姓老人来检察院反映村干部的问题,可他要找的检察官在外办案,就另外约定了时间,尽快到老人家里下访,并将调查的结果上门答复。

    “点名接待”意味着被“点名”的检察官要全程负责处理好所接待的来访者提出的事项,杜绝了推诿塞责的可能性。今年初,辖区内一家国有企业的几名职工来到检察院,反映企业转制时原厂领导马某有隐瞒资产并占为己有的嫌疑,要求一名分管检察长接待来访。一名职工带着不信任的语气问道:“你们真的会查下去吗?”分管检察长当场表示:“谢谢你们的信任,既然我接待了你们,就会负责到底,如有违法犯罪事实,坚决查处。”后检察院组织人员调查取证,查清了事实,现被告人马某一审已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点名接待”也促进检察院工作效率的提高。今年以来,区检察院接待群众来访30多人次,多数都能当面答复、当面解决,增强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和信任,无论申诉和息诉都得到了有效解决和控制。

(转自20061031日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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