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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法院刑事审判千案无改判
  发布时间:2006-10-10 17:33:05 打印 字号: | |

 

曲阜法院刑事审判千案无改判

通讯员 汪有生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服务改革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工作职能,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明确打击重点,狠抓案件审判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00年1月至2006年7月,该院审结刑事案件1064起,无一起改判与发回重审,无一起超审限,真正实现了“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目标。

抓队伍,夯实刑事审判工作基础

为优化刑事审判工作成效,曲阜法院坚持重抓队伍的工作路子,按照“配齐配强配精”的工作要求,优先选派优秀工作人员充实到刑事审判一线。在队伍组成上,既有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几年的老业务骨干,又有年轻化、知识化的青年法官,形成龙头硬、后备足的梯队效应,优化了队伍结构。与此同时,他们还明确了“学习型”庭室的建设路子,积极选派业务骨干接受上级法院各项业务培训,支持工作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和各项学历教育。目前,该院刑庭工作人员学历均为本科以上,庭室3名青年法官全部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为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提供了牢靠保障。多年来,曲阜法院刑事审判庭连续被评为人民满意庭室,并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庭长周代玲被山东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评为全省少年法庭先进个人,被山东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严打”先进个人,成为山东省刑事审判前沿的杰出典型。

严监督,狠抓刑事案件审判质量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曲阜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做好案件审判质量文章,不断强化法官的质量意识,周代玲经常教育庭室法官要自觉树立“不办冤案关键在刑事审判”的责任意识,无论是认定证据还是适法量刑都要“思之再思,慎之再慎”。在案件审判质量问题上,该庭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设立个人审判质量档案,明令要求改发案件承办人在庭务会议上就问题案件专门汇报并落实惩戒制度,取消该办案人员当年的评先树优资格。为了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审判质量,该庭建立严格的庭长复核制度,对每一起案件都要由庭长进行复核,签字同意后方能宣告判决。而对疑难案件,则坚持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争取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刑事案件审判,将领导监督引入具体的审判实践过程,拉紧案件审判质量防护网。

求绩效,不断改进审判工作方式

为优化审判工作效果,该庭大力改进工作方式,推行老骨干与青年法官结对组合开展审判的工作方法,实现了经验与知识的优化组合,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他们积极探索“简案简审,繁案精审”的繁简分流的审判方式改革,明确简易审理案件的具体适用范围,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效率和质量。注重调解方式的运用,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刑事自诉案件中,限定办案人员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权,多次组织庭室办案人员与调解经验丰富的民事法官举行座谈,通过对口指导借鉴和采纳他们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调解方式。2005年,在一起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家属周某因丧子之痛,始终不肯接受被告人家属提出的赔偿方案,曲阜法院刑庭遂将调解场地设在看守所,组织双方家属和被告人李某一起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李某跪倒在周某面前,痛哭着忏悔开车撞死其子的行为,最终取得周某的谅解,使此案圆满调结。据统计,五年来,该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率达到70%,优化了审判工作效果。

(载自2006年7月25日的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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